“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给业主带来损失,业主却投诉无门。”针对当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种种问题,市政协委员屠海鸣今年“两会”期间递交提案,促相关部门加强制约机制。昨天,在市政协的重点提案促办会上,市房地局正式回复委员:已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拟订了《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拟在年内定稿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弊病】相关监管法规仍空白 屠海鸣表示:由于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特别是《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监督权的行使、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等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因此,对业委会的监督管理目前仍处于一个空白状态,成为法律的真空。. 【回复】已展开相关立法调研 市房地局表示,今年开始,房地局将结合2006年市人大执法检查提出的要求,开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过程中,深入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办法;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草案。据介绍,市人大已将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工作列为2011年的立法计划。 【弊病】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 屠海鸣表示:业委会成员所具备的条件除《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所要求的热心公益事业,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社会公信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外,更主要的是具备监督物业管理所需要的相关知识。 “而实际上具备这些条件的,为数并不很多。”屠海鸣在提案中表示,同时,业委会成员的人员结构复杂,有的是退休老人,虽有空闲时间,但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有的是兼职,在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之余不可能有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处理业委会的事务;有些业主表面上热爱、热心于业委会工作,而实际上带着私利和其他目的。因此,业委会工作效率低、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并行使职权与人员素质关系极大。 【回复】通过有偿服务来引导 市房地局透露,将引导实行业委会成员专业化和建立有偿工作机制,尽快完善业委会服务职能。 房地局表示,目前本市已在新华、临汾和曹杨等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指导帮助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和日常运作,并取得成功经验,正在积极推广。 同时,房地局将出台相关管理意见,对业委会运作中的难点做出专业指导,目前房地局已在多次调研基础上,拟订完成《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将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运作程序,重点解决业委会运作中发生的诸如业委会成员变更、业主小组议事、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难点问题。该意见拟在年内定稿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背景 九成业主对业委会现状不满 据悉,本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7372个住宅小区中,目前已有6114个组建业主大会。然而,最近一项调查表明,近九成业主对业委会的表现并不满意,业委会“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已非个案。昨天的提案促办会上,多位委员指出,要加强对业委会的相关培训,对此,房地局表示,将结合《物权法》的实施,对全市6000多个业委会的主任、委员开展培训,提高他们在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